在签署“规范竞争”协议时,电信和网通还就对方通信设施安全做出了承诺:严禁擅自改动、迁移、使用或拆除对方的通信线路(管线)及设施;严禁擅自将通信线路及设施引入或附挂在对方的机房、管道和杆路等设施;严禁在对方固定通信线路上擅自加装各种电信设备(拨号器、选路器、音频接入设备、并接分线设备、小交换机等)改变对方路由、旁路对方话务量。
同时,电信和网通还约定,在发生纠纷时,双方要积极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,不得通过煽动用户、代理商上访等方式解决;不得通过媒体恶意炒作,损害对方的企业形象;不得通过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用户诋毁对方商誉和企业形象;并尽量杜绝破坏通信设施行为的发生。
业内人士认为,双方做出以上承诺,将有利于杜绝恶意破坏通信电缆等事件,也更加有利于双方的IP电话、互联网等业务的互联互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