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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电话加盟不合法 营销模式涉嫌传销

2008/6/10/14:42 来源:南方都市报
而传销的提成主要来自发展下线,产品价值和价格大都相去甚远,基本上没有实体店。

    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新型的传销模式,表明传销开始向网络蔓延,特别是那些打着所谓“网络营销”、“电子商务”等幌子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更具欺骗性。因为市民对这些热门概念的认识本来就不是很清楚,一些人就抓住这样的空白,拼命用这些新兴概念包装自己的产品和业务,加上一些关于网络暴富案例的诱惑,非常容易让人上当受骗。

    “和传统大家印象中的传销相比,这些新型的模式不需要大规模人员的集中,上下线之间的交易都可以通过其内部信息系统进行。”李利红表示,一旦出现上线关闭系统网站的情况,下线的损失都无处去找。这种披着高科技外衣的新型投资陷阱更加隐秘,危害性更大。

    深圳市工商局提醒市民,在进行项目投资时,一定要慎重对待那些所谓来钱快、只赚不亏的项目;其次是要认真了解其产品和运营模式是否合法,要特别注意区分传销和直销的差别,认清那些打着“3G”、“电子商务”旗号业务或产品的本质,避免陷入传销陷阱中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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